问:报名后招标人改变定标方式,应该采取什么方式通知报名供应商?
答:属于重要内容修改,会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招标人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日或者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问: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吗?
答: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其他组织是包括分公司的,分公司是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可以参加投标,因为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是总公司的一个组成部分,所以应有总公司的授权。但是在实操过程中,如果分公司要投标,为了防范被拒风险,建议与招标人确认后再准备投标事宜。
问:在招标项目中,如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几个?
答:对联合体成员的个数,无论是《招标投标法》以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还是《政府采购法》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都没有进行类似的规定,即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对联合体成员的个数进行限制。但投标人如要组建联合体投标,须关注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投标邀请书)中对组建联合体单位数量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