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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多举措加强监管,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能力

发布日期:2023-05-0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进一步维护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领域落实中小企业政策、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力度,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结果运用,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专业性。”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对2023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规划。


据了解,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管理能力,202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多管齐下,通过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电子化监管等手段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规范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的政府采购行为,净化全区政府采购市场,营造公平开放、有序竞争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全年信用评价6.5万余次 B级纳入重点监管


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全年信用评价超过6.5万次,记录涉嫌违法违规问题1000余条,将单个评价周期内信用评价等级下降为B级的主体纳入重点监管——这是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交出的2022年度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答卷。


据悉,为提升全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能力、规范全区政府采购市场主体各方行为,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加快政府采购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开展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四方的信用评价,全面、准确记录政府采购各主体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良行为,将一个信用评价周期内信用等级下降到B级及以上的主体纳入重点监管。


“全年共对2.5万家市场主体信用评价6.5万余次,记录涉嫌违法违规问题1000余条,16.67%的主体信用等级下降为B级,纳入重点监管。”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据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还联合相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评价和联合惩戒清单,推进信用信息互通共享,全年对30个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同时,该厅进一步规范采购代理机构执业管理和专家评审行为,通过试点开展采购项目专职人员负责机制、建立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机制,约束代理机构执业纪律;进一步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征集工作,并清理一批场外私自设立评审专家库并抽取使用的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和专家评审环节的监管。


“管”“教”结合 治理能力再提升


据了解,为提升全区政府采购各方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意识,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将强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未按规定公告合同、公告内容不合规等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采取批评教育方式替代行政处罚;对多次违法且危害较大、屡教不改的,加大处罚力度。为了规范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宁夏回族自征求财政厅上线了“电子质疑投诉系统”, 依法规范处理投诉举报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该厅加大行政裁决执法力度,探索与投诉裁决并行的非强制性纠纷化解模式,以当事人双方自愿为基础,采取约谈、调解、提供法律意见等方式化解纠纷。


“2022年,自治区本级共接收投诉案件104起,行政裁决65起,调解撤诉39起。我们加大了违法违规行为通报力度,梳理围标串标、私设、抽取评审专家、设置市场门槛等12个风险点,向全区通报典型违法违规行为。”上述相关负责人透露,“同时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潜在供应商、倾向性评审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理处罚主体84个,罚款34.25万元,有效发挥法律震慑作用。”